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13部门
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二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的
通 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职业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加强中职学校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经市教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交委、市信产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和重庆中华职教社等13部门研究,决定举办“重庆市第二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现就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对职业教育的引导、展示、检验、激励作用,不断强化“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办学理念,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职业技能大赛与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密切结合,促进中职学校人才培养与就业需求和岗位能力标准密切结合,全面提升我市中职学校专业教学和技能培训水平,培养适应重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重庆市第二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由市级13部门共同主办,市教科院承办,有关中职学校协办。为确保大赛圆满成功,市级13部门会同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制定大赛目标、审定大赛工作方案、指导大赛工作、保障大赛经费。组委会下设市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市中职技能大赛办公室负责制定大赛方案、组织开展市级大赛、选拔集训全国大赛选手、宣传报道大赛活动等日常工作。 三、大赛项目及参赛名额 本次大赛设学生组和教师组,学生组有十一个专业类别37个竞赛项目,教师组有11个竞赛项目。 (一)机械数控类 1、学生组:普通钳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 2、教师组:数控车工。 (二)电子电工类 1、学生组: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团体)。 2、教师组: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团体)。 (三)旅游烹饪类 1、学生组:中餐摆台;客房铺床;模拟导游;热菜;冷拼;面点;果蔬雕。 2、教师组:插花;热菜;果蔬雕。 (四)美容美发类 学生组:化妆;美甲;卷杠;男式剪吹发型;女士剪吹发型;时尚晚宴发型。 (五)汽车维修类 1、学生组:汽车维修基本技能;汽车二级维护(团体)。 2、教师组:汽车维修基本技能。 (六)计算机类 1、学生组:动画片制作;影视后期制作;园区网互联及建设(团体);企业网络搭建应用(团体)。 2、教师:动画片制作。 (七)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类 1、学生组:服装制作与缝制;模特表演。 2、教师组:现场服装设计;现场电脑绘制彩色效果图和款式图。 (八)建筑装饰类 学生组:室内装饰设计;建筑测量。 (九)护理类 学生组:静脉输液;无菌技术;铺备用床。 (十)财经类 学生组:会计实务;财会电算化;点钞。 (十一)通用类 1、学生组:普通话;应用文写作;计算机操作。 2、教师组:课件制作。 各项目参赛名额:(另文通知) 四、大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09年3月21日-29日 (二)地点:各竞赛项目承办学校(另文通知) 五、参赛对象与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公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在籍学生和在编教师。 (二)参赛办法 1.初赛:各区县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在2008年12月—2009年3月10日期间,根据辖区内中职学校专业开设情况和专业技能教学实际,自行组织实施
2.决赛:由市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在2009年3月21—29日期间组织实施。经过区县初赛的项目和选手才能参加决赛。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以区县为单位统一报名,区县教委根据各项目规定的名额,确定各项目参赛选手名单。 报名时间:2009年3月11日-15日 报名地点:重庆市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 地 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 邮编:400015 联系人:胡 彦 电话:63862008 13436012721 (传真):63620647 (二)报名材料 1.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2.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3.参赛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生学籍证明(市中职招办盖章)或教师在编证明; 5.参赛者两寸登记照5张(背面请注明姓名和学校); 6、区县初赛方案、成绩、获奖、总结、图片等材料。 (三)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食宿自理。 七、大赛规程与标准 本次大赛各项目竞赛标准,学生组参照国家职业标准四级及相关技术标准;教师组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及相关技术标准。2007年、2008年比赛过的项目可参考全国大赛各项目竞赛规程。(见重庆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网www.cqvae.com或重庆教研网www.cqjy.com重庆市第二届中职技能大赛专栏) 八、大赛奖励 (一)学生奖 1、学生组竞赛项目均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实际参赛人数的5%、10%、20%。 2、获奖选手由市教委、市劳动保障局等13部门联合颁发获奖证书;符合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由市劳动保障局颁发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选手在就业推荐、高校自主招生名额分配和优生优干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选拔部分优秀获奖选手参加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集中训练。 (二)教师奖 1.教师组竞赛项目均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实际参赛人数的5%、10%、20%。 2.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符合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由市劳动保障局颁发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市人事局、教育行政部门将其成绩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在骨干教师培养、学科带头人选送和名师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 (三)对区县、学校奖励 1.优胜奖 区县优胜奖:根据参赛区县获得的所有奖项的等次和数量排序,取前8名评区县团体优胜奖。 学校优胜奖:根据各专业大类参赛学校获得的奖项等次和数量排序,按参赛学校20%的比例评出学校优胜奖。 2.贡献奖 根据竞赛项目承办学校及有关单位在技能大赛中做出的实际贡献情况,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出特别贡献奖。 九、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技能大赛是促进师生交流,提高中职学校技能训练质量、提升中职学校形象的良好平台,周密布置,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好初赛工作。 (二)各项目承办学校要积极配合市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创造良好的比赛条件,为大赛的成功举办提供有力支持。 (三)大赛期间注意查阅重庆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网www.cqvae.com或重庆教研网www.cqjy.com重庆市第二届中职技能大赛专栏,利用现代信息技书,提高大赛工作效率。 (四)加强宣传工作,为大赛创造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事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重庆市信息产业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总工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中华职教社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技能 比赛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级有关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11日印
附件: 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彭智勇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 副主任:赵为粮 市教委副主任 卢建辉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万明春 市教科院院长 成 员:刘先海 市教委职成教处处长 董蜀华 市教委财务处处长 姚友明 市教委民办教育处处长 粟 朗 市教委师范处处长 毛玉树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 宋 飞 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处长 欧 毅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杨 锐 重庆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处处长 秦少波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教育培训处处长 张国庆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科技教育处副处长 许 丽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教育培训处处长 钟光才 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党组成员、人教处处长 欧阳柬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科教处处长 吴大春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 王秀英 重庆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 卢 波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副书记 唐 勇 重庆中华职教社常务副秘书长 姜伯成 市教科院院长助理 向才毅 市教科院职成教所所长 王延风 市教委职成处副处级干部 承办单项比赛的职业院校院校长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教科院职成教所,具体负责竞赛日常工作。 主 任:赵为粮 市教委副主任 副主任:刘先海 市教委职成教处处长 宋 飞 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处长 欧 毅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姜伯成 市教科院院长助理 成 员:刘宏伟 市教委师范处副处长 向才毅 市教科院职成教所所长 王延风 市教委职成处副处级干部 黄 勇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科长 罗美敏 市劳动保障局技能开发处干部 胡 彦 市教科院职成教所教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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